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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轉載自:新浪新聞網)

據澳洲網報導,澳洲打工度假簽證政策近日更新,政策規定一些欲申請第二份簽證的海外打工度假者,必須提供其在工作日內每天的工資單,以避免濫用簽證的現象發生。
  

澳洲論壇3日報導,據了解,澳洲打工度假簽證是面向海外18至30歲的年輕人設立的,可以邊度假邊短期打工的項目,該項目推出以來非常受歡迎。
然而,近來有越來越多濫用打工度假簽證的現象出現。其中,一些簽證持有者申請第二份打工度假簽證時虛報不存在的工作,還有一些僱主並沒有支付法定薪資。因此,新政策規定,有資格申請第二份簽證的人員需提供此前工作日每天的工資單。

實際上,打工度假者簽證共有兩種類型。一種為打工度假417簽證,另一種為打工和度假462簽證,這兩種簽證都允許簽證持有者在澳洲工作或停留1年。

總的來說,每人只能申請1次打工度假簽證。但為鼓勵海外人士在澳洲邊遠地區的特定行業工作,政策允許他們連續在特定區域的特定行業工作滿88天的情況下,即可申請第二份打工度假簽證。而政策的更新,無疑將影響到這部分人。

據了解,打工度假者在申請第二份簽證時,可上傳工資單的電子附件,或與申請表一起提交紙質版的工資單。澳洲移民部(DIBP)的一名發言人表示:「申請者無需羞於向僱主索要工資單,這是他們的正當權益。並且,這些工資單中必須包含特定信息。」

該發言人還強調,申請第二份打工度假簽證時,滿88天的志願型工作並不算數。他說:「如果你在8月31日之前進行志願工作,仍有資格申請第二份簽證。若在8月31日以後開始的工作,則不再算數。」

(轉載自:新浪新聞網)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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